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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皂与乔家墩子、后滩西村三个村“三村联改”,统一规划开发共同打造太公旅游小镇。
    太公旅游小镇,位于太公三路以北、山海天路两侧,用地面积451亩,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建筑以3-4层为主,是王家皂、乔家墩子、后滩西3个民俗村的联合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商业、酒店、餐饮、娱乐、公寓等内容,是距离第三海水浴场最近的旅游特色小镇,是集旅游休闲、养生度假、精品购物为一体的滨海旅游综合体。
    小镇涉及的三个村建筑风格不同、各具特色。王家皂项目采用欧式巴洛克建筑风格,将传统渔家文化与现代商业有机融合,包含“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元素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功能,依托原生态民俗渔村改造,打造集民俗、餐饮、酒店、社区商业于一体的新业态民俗旅游度假小镇。项目建成后将率先实现民俗旅游提档升级,助力旅游富市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开花结果。
    太公旅游小镇是全市民俗旅游提档升级示范项目。2017年底率先启动建设的王家皂项目,位于碧海路以西、太公三路以北,概算投资3.3亿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7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多层、高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地上共划分8个组团18个单体,其中A、B楼为8层,其余楼为3-5层。
    在太公旅游小镇中,红瓦、白墙、绿树仿佛置身于如梦似幻的纯真童话世界里。清晨和着海风,头顶是明媚的阳光,你行在由石板铺成的小路上,迎面开来的是颜色艳丽的巡游花车,你可以尽情享受这份热情和活力;午后,坐于一面明亮的落地窗前,饮一杯醇香的咖啡,手持一本心仪的书籍,在此刻,寻得属于自己的宁静与平和;傍晚多彩柔和的灯光秀,使得原本棱角分明的巴洛克建筑,一下子失去了冷峻和威严,更多的被柔情和温暖所取代。你驻足聆听街头艺人音乐中的诉说的往事,亦或是漫步在一路之隔的海边,感受着海风轻柔抚面。太公小镇给你不得不去的理由。
    地址: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第三海水浴场西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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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两月 跟团再也不怕被宰

时间:2013-12-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王珂   【关闭】

    国家旅游局17日在京召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介绍了《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从拼价格到拼服务、拼质量,从拼数量到拼品牌,旅游市场发生了不少积极变化。

    立秩序,乱象不再

    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为旅游行业整治“零负团费”、强迫游客购物等乱象提供了法律依据。

    “无论是业界还是游客,大家都觉得,《旅游法》这贴猛药还真制住了零负团费的多年顽疾。”上海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法》中的一系列严格规定,促使过去旅行社的分拆型报价,转变成一次性总报价;从过去的购物补贴型报价,转变成全程纯玩团报价,有效解决了“零负团费”的问题。

    有人认为,《旅游法》的出台对旅行社行业来说是一次大洗牌。面对这场“大考”,不少旅行社也在主动寻求转型。由从过去的拼价格,转变为拼服务、拼质量。旅行社各个项目隐形价格的显性化,虽然导致了旅游价格的上涨,但相应地,旅行社把更多精力放在比拼服务质量上,如举办导游培训班、提升导游服务水平等。

    从过去的拼数量,转变为现在的拼品牌。过去旅游产品卖的是“白菜价”,但往往“萝卜快了不洗泥”,一不小心旅行社就成了被投诉大户。现在,众多旅行社的经营更加规范,注重打造自己的专属品牌。

    另付费?先签合同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部门和企业对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等问题。为了保证《旅游法》正确、有效实施,国家旅游局17日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对《旅游法》中的一些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说明。

    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知说,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参加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因此拒绝订立旅游合同,也不得提高旅游团费或者另行收取费用。

    关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知说,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的,应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关于“诱骗旅游者”,通知说,旅行社或者其从业人员通过虚假宣传,隐瞒旅游行程、具体购物场所及商品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的手段,诱使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或者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应认定为“诱骗旅游者”。

    关于“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通知说,旅行社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或者通过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收受的旅游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应认定为“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关于“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通知说,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时,没有对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作出合理的行程安排,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