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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皂与乔家墩子、后滩西村三个村“三村联改”,统一规划开发共同打造太公旅游小镇。
    太公旅游小镇,位于太公三路以北、山海天路两侧,用地面积451亩,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建筑以3-4层为主,是王家皂、乔家墩子、后滩西3个民俗村的联合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商业、酒店、餐饮、娱乐、公寓等内容,是距离第三海水浴场最近的旅游特色小镇,是集旅游休闲、养生度假、精品购物为一体的滨海旅游综合体。
    小镇涉及的三个村建筑风格不同、各具特色。王家皂项目采用欧式巴洛克建筑风格,将传统渔家文化与现代商业有机融合,包含“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元素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功能,依托原生态民俗渔村改造,打造集民俗、餐饮、酒店、社区商业于一体的新业态民俗旅游度假小镇。项目建成后将率先实现民俗旅游提档升级,助力旅游富市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开花结果。
    太公旅游小镇是全市民俗旅游提档升级示范项目。2017年底率先启动建设的王家皂项目,位于碧海路以西、太公三路以北,概算投资3.3亿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7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多层、高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地上共划分8个组团18个单体,其中A、B楼为8层,其余楼为3-5层。
    在太公旅游小镇中,红瓦、白墙、绿树仿佛置身于如梦似幻的纯真童话世界里。清晨和着海风,头顶是明媚的阳光,你行在由石板铺成的小路上,迎面开来的是颜色艳丽的巡游花车,你可以尽情享受这份热情和活力;午后,坐于一面明亮的落地窗前,饮一杯醇香的咖啡,手持一本心仪的书籍,在此刻,寻得属于自己的宁静与平和;傍晚多彩柔和的灯光秀,使得原本棱角分明的巴洛克建筑,一下子失去了冷峻和威严,更多的被柔情和温暖所取代。你驻足聆听街头艺人音乐中的诉说的往事,亦或是漫步在一路之隔的海边,感受着海风轻柔抚面。太公小镇给你不得不去的理由。
    地址: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第三海水浴场西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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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处境尴尬:游客再想买导游也不敢带

时间:2013-10-22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孙春燕 崔晓旭   【关闭】

    同意带游客去购物吧,可能会“违法”被处罚;不带游客购物吧,可能又要面临游客投诉—《旅游法》自10月1日实施以来,导游处境有点尴尬,常常左右为难。

  导报记者昨日走访厦门多家旅行社获悉,由于害怕挨罚,哪怕一些游客一再恳求,导游们仍不敢推荐购物场所,与此同时,由于现在的旅游行程中取消了以往的购物安排,游客常常闲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如何才能既不违法又能满足游客要求,成为厦门导游们最头疼的问题。

  导游怕怕:怕挨罚不敢再去购物点

  游客陈女士来自西安,这趟厦门之行让她对厦门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可就是有一点让她有些郁闷。“导游很好,非常耐心,讲解也十分细致,可就是死活不告诉你到哪儿买厦门特产。”陈女士描述说,在鼓浪屿游览过程中,遇到多家购物场所,但导游都不给安排停留的时间,匆忙招呼赶紧去下一个景点。听到团里有人抱怨,导游态度很好地说,现在有法律规定旅游团不得安排购物,如果想购物,自由活动时间可以自己去。“到一个地方旅游,多少要买点当地特产回家吧!可我们是外地人,哪里会知道哪家的东西比较好呀?”陈女士说,问这东西在哪儿买的,导游笑笑不说话;问哪家的馅饼好吃,导游也不告诉。一整天下来,被追问了数次后,导游十分无奈地说:“我真不能告诉您,要不我饭碗就没了。”

  旅游业界人士坦言,自从《旅游法》实施后,正规导游都怕触犯“红线”影响职业生涯,生怕万一撞上一个暗访的,就被“树典型”了。

  游客不满:取消购物行程后闲得慌

  以往,带去购物店,游客抱怨;现在,不去购物店了,游客还是抱怨,这让导游小许有点无奈。

  10月1日《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团中的购物环节不见了,行程一下子变轻松了,每天多出不少自由活动的时间。但这多出来的时间,也愁坏了游客,因为游客不知道该去哪儿。“国庆我去丽江旅游,参观讲解完了,导游说有两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也不知道该去哪儿,就在古镇上瞎逛,想去购物商店买点当地特产,导游不带着去,我们也不知道买啥好。”一位游客坦言,旅游团没安排购物,行程虽然轻松了,但结果却是他们无所事事,常常闲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事实上,“十一”后不光是云南线路,以往购物环节较多的新马泰、台湾、海南等团队游都取消了购物环节。“以往购物的时间,我们会安排游览其他景点或放缓行程,但有些景点参观时间较短,旅行社又没有其他办法填补空白,就会出现游客无事可做的情况。”一旅行社负责人说。

  业界声音:最好对此制定专门规定

  “完全不能购物,是有点不近人情,出来玩多少都要给亲戚朋友带点特产,如果导游不能提供购物指导服务,又怎么能谈得上贴心的"一百分"服务呢?”导游小许认为,旅行社应该提供购物指南:有购物需求的游客,可以和导游签“生死状”,说明购物纯属自愿,同时约束导游的引导行为;至于不愿购物的游客,旅行社可以安排其他活动。

  不仅导游,厦门不少旅行社负责人也呼吁,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应尽早出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而且要专门针对购物环节做出规定,不让导游和旅行社陷入两难。

  据悉,北京已有一家旅行社近日就此出台了自制的旅游合同,购物和自费项目都未列入合同主体中,而与购物相关的内容则单独制定了协议,如果游客想购物,得先和旅行社签一份协议,备注购物的相关事宜。上述合同还特别对“购物场所”的含义进行了注明—指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景区、酒店内的购物场所、免税店、参观主题加工项目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