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本网站已停止更新!!!

    王家皂与乔家墩子、后滩西村三个村“三村联改”,统一规划开发共同打造太公旅游小镇。
    太公旅游小镇,位于太公三路以北、山海天路两侧,用地面积451亩,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建筑以3-4层为主,是王家皂、乔家墩子、后滩西3个民俗村的联合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商业、酒店、餐饮、娱乐、公寓等内容,是距离第三海水浴场最近的旅游特色小镇,是集旅游休闲、养生度假、精品购物为一体的滨海旅游综合体。
    小镇涉及的三个村建筑风格不同、各具特色。王家皂项目采用欧式巴洛克建筑风格,将传统渔家文化与现代商业有机融合,包含“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元素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功能,依托原生态民俗渔村改造,打造集民俗、餐饮、酒店、社区商业于一体的新业态民俗旅游度假小镇。项目建成后将率先实现民俗旅游提档升级,助力旅游富市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开花结果。
    太公旅游小镇是全市民俗旅游提档升级示范项目。2017年底率先启动建设的王家皂项目,位于碧海路以西、太公三路以北,概算投资3.3亿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7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多层、高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地上共划分8个组团18个单体,其中A、B楼为8层,其余楼为3-5层。
    在太公旅游小镇中,红瓦、白墙、绿树仿佛置身于如梦似幻的纯真童话世界里。清晨和着海风,头顶是明媚的阳光,你行在由石板铺成的小路上,迎面开来的是颜色艳丽的巡游花车,你可以尽情享受这份热情和活力;午后,坐于一面明亮的落地窗前,饮一杯醇香的咖啡,手持一本心仪的书籍,在此刻,寻得属于自己的宁静与平和;傍晚多彩柔和的灯光秀,使得原本棱角分明的巴洛克建筑,一下子失去了冷峻和威严,更多的被柔情和温暖所取代。你驻足聆听街头艺人音乐中的诉说的往事,亦或是漫步在一路之隔的海边,感受着海风轻柔抚面。太公小镇给你不得不去的理由。
    地址: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第三海水浴场西北方向

行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内地赴港旅游团费飙价贵七成 “零负团费”望终结

时间:2013-9-2  来源:广州日报   【关闭】

    备受关注的《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旅行社了解到,十一出境长线游产品进入报名冲刺,出境中短线产品与往年纯玩团价格持平,但比往年普通团价格上涨10%~30%。以往消费者深受旅行社“朦胧”宣传、“隐形”消费误导,而《旅游法》对此作出规范并予以重罚。有接近旅游局人士向记者透露,9月底10月初,国家旅游局将对各地市的旅行社展开检查。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众多旅游企业对于具体的执行标准有自己的理解,在部分问题上存在理解上的差异。

    购物团“消失”

    价格涨幅不一

    消费者最为关注旅游价格和服务的变化。新法实施令部分购物团等旅游产品价格上涨,但各家旅行社、各线路调价幅度不一。 有业内人士指出,最主要的影响是购物团,一些欧美等高端产品操作比较规范,价格影响很小,此前一些操作不规范、低价吸引眼球抢市场的旅行社,产品价格将大幅上涨。

    广之旅方面透露,该法律实施后,公司现有产品中仅有5%的产品价格上调,平均涨幅约为10%,“价格上调是将一些以前自费的项目包含进去。”记者查询发现,包括南湖、中国国旅等旅游产品也有不同幅度的上涨。如原来去日本、东南亚的购物团十一后将砍掉自费等项目,团费约上涨1000~2000元不等。相比之下北方地区一些购物团上涨幅度较大,甚至有一倍以上。

    “零负团费”有望终结

    国家旅游局披露,旅游法施行后,国家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统一的旅游市场大检查行动。

    业内人士表示,《旅游法》出台后,“零负团费”现象有望终结,喜欢低价的游客就占不了便宜了。

    热门线路:内地赴港游短期内报名人数或减少

    本报讯 据中国香港媒体报道,针对内地零团费旅行团纷争甚多,内地实施《旅游法》将杜绝以低于成本价的团费招揽客人、强迫旅客购物以收取返回佣金的旅行团。据了解,10月出发的“纯玩团”比过往“购物团”的团费贵七至九成,中国香港旅游及零售业界对新法例表示欢迎,但担心短期内内地赴港旅行团人数或下跌三成。

    中国香港媒体向中国青年旅行社查询,对方称新法例生效后只有纯玩团,再没有购物团,团费急升七成。如10月4日从北京出发的港澳5天纯玩团,索价每人6760元,而9月25日的同类港澳团仅为3960元,但有购物行程。

    中国香港入境团旅行社协会主席谢淦廷亦对新法例表示欢迎,但忧虑未来几个月内地访港旅行团人数或会下跌三至五成。

    中国香港入境团旅行社协会名誉会长吴光伟估计,内地消费者可于短期内适应新措施,相信约一至两星期便会回复正常报团人数。

    (中国新闻网)

    思考:缺乏配套细则解释

    虽然《旅游法》于今年4月25日已经获得通过,但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众多旅游企业对于具体的执行标准都有自己的理解,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在影响价格的问题上存在理解上的差异。

    例如,有旅行社表示将避免购物活动,但有旅行社指出,旅游法并非不允许安排购物活动,但要符合当地人常去的购物点、价格透明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旅行社导游不能获得不正当利益等条件。

    广东旅行社行业协会郑文丽秘书长表示,行业协会正在牵头联合企业加紧制定相关的指引文件,以免今后省内各地的标准不一出现混乱。郑文丽表示,旅行社对合作伙伴有了更高的要求,景区、交通、餐饮等行业要配合旅游法,第三方辅助人也需要提高服务质量,未来产业链将变得更加透明。

    《旅游法》看点:

    1.景区门票随意涨价

    涨价应举行听证会征求相关意见,景区提价应当提前6个月公布。

    2.景区超载接待

    景区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向当地政府报告、疏导分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3.零负团费、安排购物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导游吃回扣、服务费不清

    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导游不得索取小费,被吊销导游证后三年内不得申请。